日期:2019-03-26
我司现开展(环境能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现进行公开竞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服务范围
(一)项目名称:环境能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配套服务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限价:人民币4.5万元(根据公司情况,按申请并可能获得的政府奖励金额30万的15%估算)(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限价为无效投标)。
(四)服务范围:环境能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详见附件1本项目“采购需求”。
投标人应对所有竞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报价。
二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按国家法律经营,经营范围包含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二)已办理合法税务登记,具有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三)近3年来具有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和合同对应业主获得的高新认定、培育入库等项目的获奖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三 、竞选文件公示
本项目的竞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公示时间: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10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gdzbtb.gov.cn)、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zuci.com)上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竞选公告及其修改、补充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项目相关竞选文件等资料请自行在网站下载。
四 、获取竞选文件
获取竞选文件方式:在公示有效期内,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可联系采购人获取该项目竞选文件或自行在网站下载。
五 、递交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15时30分前。以密封的形式提供投标文件到: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明志街1号信息枢纽楼9楼前台。投标文件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环境能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配套服务、投标供应商名称和“在(竞选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采购人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两种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应在邮寄外包装袋上注明“环境能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字样。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请联系采购人确认。
(二)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六 、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城投环境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明志街1号信息枢纽楼9楼
(三)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39302078,电子邮件:1390208@qq.com
采购单位:广州市城投环境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
广州市城投环境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环境能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配套服务竞选文件
一、项目名称和服务范围
(一) 项目名称:环境能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配套服务
(二) 采购限价:人民币4.5万元(根据公司情况,按申请并可能获得的政府奖励金额30万的15%估算)(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限价为无效投标)。
(三) 服务范围:环境能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详见附件1本项目“采购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按国家法律经营,经营范围包含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二)已办理合法税务登记,具有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三)近3年来具有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和合同对应业主获得的高新认定、培育入库等项目的获奖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三、费用、支付方式及工期
(一) 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以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本项目的综合单价及总价包含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如果中标)约定所有工作内容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人工、差旅、食宿、利润、税费(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采购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数量。
(二) 付款方式:
本项目最终服务费以采购人获得的实际奖励金额和下浮率进行调整。高企认定通过,官网公示名单后,支付合同暂定服务总费用的20%,研发费用奖励金到账后按实际奖励金额和下浮率调整服务总费用后支付余下合同服务费用;高企未认定通过,不收任何费用。
(三)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所在区的高企认定申报通知公布前完成全部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计划时间:2019年5月10日);申报通知公布后至申报截止日前,辅助采购人完成材料制作及系统填报工作(具体以申报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四、报价响应要求
(一) 本项目采购需求(附件1)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报价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按就低不就高原则修正金额。
(二) 投标时,投标人必须对项目的需求逐一作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必须以本项目竞选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响应表》作为附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
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进行密封报价(盖章)。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 价格文件(格式见附件2,加盖公章)
1、报价一览表(子项目一)
(二) 商务部分
1、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调查表(格式见附件3)。
3、 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4)。
4、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质等材料复印件。
(三) 技术部分(如有,格式自定,加盖公章)
服务方案: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总体实施方案;
2、实施进度计划和工期承诺书;
3、确保实施进度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4、投入的人员配置情况;
5、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文字。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取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通过资格性和有效性审查表(附件5)后,各投标人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实行信用评价管理,具体见附件6和附件7。
七、递交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北京时间15时30分前。以密封的形式提供投标文件到: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明志街1号信息枢纽楼9楼前台。投标文件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环境能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配套服务、投标人名称和“在(竞选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投标人印章。采购人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两种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应在邮寄外包装袋上注明“环境能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字样。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请联系采购人确认。
(二)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八、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单位:广州市城投环境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明志街1号信息枢纽楼9楼
(三)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39302078,电子邮件:1390208@qq.com
附件1、采购需求
附件2、报价一览表
附件3、供应商调查表
附件4、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附件5、资格性和有效性审查表
附件6、公开竞选投标人信用评价
附件7、投标人信用指标及评价标准
采购人:广州市城投环境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总体说明
本采购需求中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项目,任何负偏离将导致废标。
二、项目名称:环境能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配套服务
三、项目概况:
为广州市城投环境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采购代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配套服务。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按国家法律经营,经营范围包含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2、已办理合法税务登记,具有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五、业绩要求
近3年来具有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和合同对应业主获得的高新认定、培育入库等项目的获奖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六、采购需求范围及内容
(一)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采购人提供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2、专业培训:为采购人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专业培训服务。
3、过程辅导: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为采购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的工作(包括前期问题分析、方案制定、知识产权服务、审计服务、项目编制、项目提交、后期跟踪等)提供完整的过程辅导,为采购人在拟定相关内部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研发组织管理体系和财务核算体系等方面提供咨询意见。
4、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和提供的基本材料,编制、整理、提炼申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说明、高新技术产品说明、成果转化证明材料、软件著作权与主营业务的相关性说明、四大管理制度以及相关附件的补充说明,配合财务专家的意见协助采购人查缺补漏,完善相关材料的编制。
5、配合采购方编制、整理相关汇报材料并派人员到采购方配合现场检查,确保采购方顺利通过政府部门或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评审机构的现场检查。
6、根据政府相关奖励方案,申请研发费用奖励100万元。
7、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具体工作 | 项目内容 |
制定实施方案 | 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
提供专业培训 | 为采购人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专业培训服务,提供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
研发立项设计 | 根据采购人过去三年的主营业务以及项目情况,分析产品或者服务的流程以及核心技术,为采购人设计十五项以上研发项目。 |
科技成果设计 | 在研发项目、核心产品等基础上,分析代表产品(服务)的工艺、提炼核心技术、挖掘能凸显采购人自主创新能力的自主知识产权,搜集相关素材资料,初步确定十五项以上科技成果。 |
知识产权评估 |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知识产权的要求,对采购人现有知识产权情况进行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对需要新增的知识产权给予设计协助。 |
研发项目编撰 | 研发项目设计完成后,与采购人技术人员对接,提炼研发项目核心技术点、挖掘创新内容,结合目前市场技术现状,编撰符合高新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的研发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等资料。 |
成果转化编撰 | 结合企业研发项目、科技成果、实际业务等情况,挖掘十五项以上科技成果,从成果的内容、先进性、支撑性等方面进行成果转化编撰。同时收集、整理每项成果的核心证明材料。 |
高新产品编撰 | 根据企业实际业务情况,提炼出主要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从主要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内容、先进性、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进行材料编撰。同时收集、整理每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核心证明材料。 |
知识产权编撰 | 根据企业的知识产权数量以及情况,结合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内容,对每项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先进性、对主营业务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编撰。同时收集、整理每项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
财务审计协助 | 初步确定每个研发项目的研发经费投入、研发经费组成及其比例、项目实施人员分配,协助建立2016~2018年研发费用辅助台账、2018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台账。完成凭证收集工作,明确近三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问题及处理方法。 |
财务数据整理 | 收集2016~2018年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收集2016~2018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收集2016~2018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收集2018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对收集来的资料进行整理、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
人员情况处理 | 收集、整理采购人截止2018年职工总名单及研发人员名单; 收集、整理2018年1、3、9、12月四个月的个税申报明细截图; 收集、整理采购人所有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扫描件; 对上述材料进行分析、编撰人员情况说明。 |
协助建立组织管理制度 | (1)协助采购人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财务制度、研发人员考核奖励制度、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 (2)协助采购人建立创新创业平台、研发中心等制度; (3)收集、整理创新创业平台、研发中心证明材料; (4)建立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协助采购人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活动; (5)编撰研发中心介绍;收集研发设备清单,研发中心及主要设备图片; (6)收集、整理采购人的研发会议记录、照片,优秀员工评比等证明材料。 |
附件整理 | 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如营业执照副本、ISO证书、会员单位证书、行业许可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并进行整理。 |
系统注册 | 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填写注册信息表,为采购人注册高企认定相关的各类省级系统、国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广州市阳光政务平台、科技部火炬统计系统等。 |
项目审核 | (1)对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知识产权支撑内容进行审核并定稿; (2)对研发、收入的辅助台账、凭证归类整理等内容进行审核并定稿; (3)对研发费和高品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并定稿; (4)对组织管理水平各项制度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定稿; (5)对系统注册、项目填报的信息进行检查确认。 |
项目提交 | (1)项目检查确认无误后,并系统提交,随时跟进审核结果;如若被退回,根据修改意见进行完善,并再次提交; (2)项目系统形式审查通过后,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3)提交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包括排版、打印、装订若干套申报材料。 |
现场审查协助 | 协助采购人应对主管科技部门以及评审专家的现场考察工作,并提前对采购人进行现场预演等培训服务。 |
评审跟踪服务 | 项目申报后,留意项目评审动态,随时对项目状态进行反馈以及提供必要的协助。 |
后期跟踪服务 | 项目认定通过后,辅助采购人完成材料制作及系统填报工作、享受税收优惠、取得政府补贴、完成高新运行数据调查表以及与高新相关的各类年报填写工作,服务期限是高企证书3年有效期内。 |
重新认定布局 | 高企认定成功后,协助采购人做好每一年知识产权、研发立项、财务成长、科技人员布局等方面的规划,为下一次重新认定,提前做好规划和布局,确保下一次重新认定成功。 |
(二)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所在区的高企认定申报通知公布前完成全部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计划时间:2019年5月10日);申报通知公布后至申报截止日前,辅助采购人完成材料制作及系统填报工作(具体以申报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三)验收标准:
申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情况、项目研发情况、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化情况、高新产品情况、组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进行制作,确保高标准、高要求完成采购人高企认定申报书的制作,不出现材料缺失错漏、质量低下、延误工期等重大问题。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环境能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配套服务
序号 | 名称 | 投标价(单位:人民币元) | |
1 | 投标总价 | 大写: 小写: | |
其中 | 不含税总价 | 大写: 小写: | |
2 | 投标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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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委派的项目 负责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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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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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注:(1)投标总价为人民币报价。
(2)以上报价包含投标人按实际现状完成本项目(如果中标)约定所有工作内容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如有漏报,视为投标人已将相关费用计进其他项目中或属于投标人单方面作出的让利,采购人不另行增加费用。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数量。
(3)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表示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编号:TZ4-23
供应商调查表
(服务类)
项目名称:环境能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配套服务
单位名称 |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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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邮 编 |
| |||||
成立日期 |
| 营业执照号码 |
| 发证机构 |
| |||
固定电话号码 |
| 传真号码 |
| 注册资金 |
| |||
公司类型 |
| 机构性质 |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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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质证书(认证项目)名称 | 发证机关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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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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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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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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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服务行业 |
| 主要客户 |
| |||||
近三年类似业绩 | ||||||||
序号 | 服务单位 | 项目内容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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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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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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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环境能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配套服务
序号 | ★实质性招标要求内容 | 投标响应详细内容 | 正/负/无偏离 | 偏离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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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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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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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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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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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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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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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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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将对竞选文件中有关“★”号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响应详细内容填写此表。
备注:1、竞选文件中标有“★”的指标均被视为实质性响应指标,投标人如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如竞选文件上无标有“★”实质性响应指标的,请在表格上填写“无”。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 期:2019年 月 日
附件5:
资格性和有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环境能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配套服务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 |
1 | 投标文件未按竞选文件的规定密封、盖章和签署; |
|
2 | 投标文件未按竞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 |
|
3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
|
4 | 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报价畸低的; |
|
5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不满足“★”的条款); |
|
6 | 投标人报价文件未按照本项目竞选文件所附的实质性要求响应表的格式填写(加盖公章),或者出现报价内容与本项目竞选文件所附的实质性要求响应表信息前后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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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符合竞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8 | 投标人提交书面材料表明无法履行竞选承诺或者放弃成交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
|
| 评审结论(通过/不通过) |
|
注:
1.投标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竞选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竞选文件要求,“○”表示无该项内容;
2.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
3.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日 期:2019年 月 日
附件6、
公开竞选投标人信用评价
一、信用评价,是指采购人对参加公开竞选采购的投标人的诚信度和履约进行鉴别和打分。
二、投标人信用评价内容
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根据《投标人信用指标和评价标准》(附件6)进行评价。信用综合评价内容为评价年度周期内投标人的信用表现,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两个方面。
三、评价结果应用
(一)公开竞选采购项目可在各评标办法中应用投标人信用评价评标。
(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评标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对通过资格和有效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进行排序,即:评标价=有效报价×(1-信用系数),信用系数计取方法见附件7,投标人第一次参与投标的,信用系数按0计算。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评标价的取值相同时,由评委会随机抽取确定。
(三)综合评分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总分为100分,投标投标人得分由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价格评分组成,其中价格评分中的评标价引用信用系数计算确定,即:评标价=有效报价×(1-信用系数),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按联合体企业中最低投标人信用系数认定。
2、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总得分相同时,由评委会随机抽取确定。
四、违约处理
(一) 排序第1位的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将暂停其公开竞选资格6个月:中标、确定为合同供方/承包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的,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的。
(二)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暂停其公开竞选资格1年:
1、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或技术服务能力或施工质量明显低于报价响应时承诺的;
2、一年内投标人在采购项目中累计履约评价为不合格2次的;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与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谋取成交的;
4、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造成严重损害的;
5、其它经采购人认定的。
附件7
投标人信用指标及评价标准
项目 | 子项 | 评价标准 |
良好行为 | 投标人按约定履行合同受到奖励的 | 每发生1次,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信用系数加2%, |
不良行为 |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与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谋取中标、成交的; | 严重不良行为,每发生1次,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信用系数扣5% |
中标、确定为合同供方/承包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的,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的; | ||
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施工质量明显低于采购响应文件或竞选时的承诺的; | ||
中标、成交后,将合同转包给其他投标人的; | ||
中标、成交后,将合同擅自分包给其他投标人的; | 一般不良行为,每发生1次,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信用系数扣2% | |
开标后擅自撤回采购相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 | 轻微不良行为,每发生1次,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信用系数扣1.25% | |
投标人因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受到违约处罚的。 |
备注:
1. 投标人信用系数每个评价年度周期的初评按0计算。
2. 经采购人批准认定的同一投标人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在评价年度周期内信用系数可累加计算。
3. 投标人在一个评价年度周期内未发生任何信用系数扣罚的,在下一个评价年度周期内初评信用系数的基础上奖励加3%,连续两个评价年度周期内未发生任何信用系数扣罚的,在下一个评价年度周期内初评信用系数的基础上奖励加5%,连续三个及以上评价年度周期内未发生任何信用系数扣罚的,在下一个评价年度周期内初评信用系数的基础上奖励加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