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4-26
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就生产现场除“四害”消杀工程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意者参与投标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生产现场除“四害”消杀工程
二、 采购限价:12万元
三、 承包内容
承包内容:按采购人提供的询价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承包生产现场除“四害”消杀工程图纸以及询价过程中发布的询价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
3、已办理合法税务登记,具有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4、具备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公示
本项目的询价公告及相关信息公示时间: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11日。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广州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gzuci.com/)上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本询价文件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
1、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4月26日公告之时至2018年5月4日(不含节假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明志街1号信息枢纽楼东大堂(未参加报名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报名时需递交:①《投标报名表》(见附件一)原件一式两份;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盖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证明书);⑤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复印件盖章)。
3、报名成功的单位,可向招标人索取该项目询价文件。
4、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采购人有权:(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按规定重新招标。
七、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单位以密封的形式提供投标文件,信封的骑缝处须盖章或签字,我司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两种方式。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11日下午15:30前递交到上述报名地点,投标文件信封未密封,或未在骑缝处盖章或签字,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报价文件我司有权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明志街1号信息枢纽楼东大堂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39302078
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附件一、投标报名表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附件一:
投标报名表 | ||||||||||
项目名称: | ||||||||||
报名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
详细地址 | 邮 编 | |||||||||
成立日期 | 营业执照号码 | 发证机构 | ||||||||
固定电话号码 | 传真号码 | 注册资金 | ||||||||
公司类型 | 机构性质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经营范围 |
| |||||||||
NO: | 资质证书(认证项目)名称 | 发证机关 | ||||||||
1 | ||||||||||
2 | ||||||||||
3 | ||||||||||
主要服务行业 | 主要客户 | |||||||||
近三年类似业绩 | ||||||||||
服务单位 | 项目内容 | |||||||||
报名单位(盖章): | ||||||||||
日期:2018年月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为,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日期:20 年月日
单位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联系电话: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 (采购单位名称)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自年月日签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等)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 年月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无需提交本证明书。
生产现场除“四害”消杀工程询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生产现场除“四害”消杀工程
2、工程地点:广州大学城
3、采购限价:12万元
4、工程项目简介
本项目是拟对招标人指定位置进行“四害”消杀及相关工作。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已办理合法税务登记,具有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4、具备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防治范围
1、过江隧道内仓、14个热力分站站内机房、3个冷站(室内一层楼梯间、二层机房及机房内排水沟、监控室、楼宇内所有办公室及休息室)、综合管沟监控中心(一层、二层所有房间)、管沟参观段及上述楼宇周边垃圾堆放点、绿化带、排污渠的蚊、蝇、蟑等的消杀及防治服务。
2、过江隧道内仓、14个热力分站站内及3个冷站(一层外环境、二层整层、三层走廊、三层冷却塔层及四层走廊)、综合管沟监控中心(一层、二层)及管沟参观段的灭鼠消杀及防治服务。
四、 防治频次
1、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蚊、蝇、蟑等的消杀及防治频次:3个冷站、14个热力站、综合管沟监控中心、管沟参观段每年的4月至10月每月进行不少于2次消杀服务;每年的1月至3月、11月至12月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消杀服务。过江隧道每年进行2次消杀服务。
3、灭鼠消杀及防治频次:合同期内每月不少于1次的检查及加药服务。
五、技术要求
1、蚊、蝇、蟑的防治工作主要采用滞留喷洒、常量喷洒、热雾烟熏等防治方法;鼠的防治采用“三饱和”、“一到位”的施药方法投放灭鼠毒谷。确保防治范围内的“四害”繁殖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除四害标准的要求。
2、施工单位所使用的药物必须是具有资质的厂商生产的且为国家规定具有“三证”的药物,药品的生产、包装、销售、运输、使用均合法合规。
3、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除“四害”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每次均需填写灭鼠杀虫服务记录卡并有我司现场监督人员签名确认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
4、施工单位严禁使用急性灭鼠药物或其它明文禁用药物,如药物使用不当引起人畜中毒或其它责任事故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5、对于垃圾较多、积水等“四害”较为集中的地方,消杀密度应集中加强。
6、在合同有效期内,蚊、蝇、蟑、鼠密度持续达到全国爱卫会除四害标准的要求。
六、作业安全要求
(1)指定专人为项目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为生产安全管理配备充足的资源,包括费用、劳保用品、采购合格安全的工器具等,如可靠的梯子、安全带等。并采取措施确保所有劳保用品、安全用具处于良好状态。
(3)制定并严格执行高空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安全带等劳保用品,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4)加强人员特别是特殊工种工作人员的资质管理,确保所有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根据岗位情况开展培训考核,确保胜任本职岗位,并采取适当措施保证操作人员的精神状况。
(5)针对现场情况特点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知识。
(6)针对现场可能发生的应急情况,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主要预案应包括:触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外伤急救措施等。
七、工程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措施和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按询价文件、图纸及询价过程中所发文件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工作全部完工后由双方进行工程量的核实和验收,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2、本项目的综合单价包含完成项目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工具、机具、利润、风险等费用。综合总报价应包含相关措施费用及税费等费用。
3、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每逢第三个月的20日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付款凭据、资料凭证和发票,甲方收齐乙方通知及提供的付款票据、资料文件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每季度服务费。
八、投标文件
根据我司要求的报价格式,按顺序编制页码,进行密封报价(盖章)。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技术部分(格式自定,加盖公章)
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充分了解现场条件,并针对本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总体服务方案;
(2)实施进度计划;
(3)确保实施进度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4)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5)拟投入的机械设备和人员;
(6)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文字。
2、商务部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3)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包括姓名、部门和职务、所学专业和毕业院校名称及毕业时间、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获得认证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4)投标人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书。
3、价格文件(加盖公章)
(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
(2)报价明细表:格式自定。
九、评标方法
由采购人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同时通过投标人资格审查见附件2和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见附件3)后,各投标人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依次排列,排名第一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实行信用评价管理,具体见附件7和附件8.
十、报名及投标
1、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公告之时至2018年5月4日17时00分(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将①《投标报名表》(见附件)原件一式两份;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盖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见附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证明书);⑤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复印件盖章)提交或快递至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明志街1号信息枢纽楼东大堂转采购合同部。招标人对未进行报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予受理。
2、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有权:(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按规定重新招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5月11日下午15:30前,投标文件信封未密封,或未在骑缝处盖章或签字,或逾期递交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此时间前递交到: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明志街1号信息枢纽楼东大堂转采购合同部
十一、勘踏现场
注投标人有必要勘踏现场,充分了解清楚施工现场的环境,如因对现场不了解导致报价的失误,由投标人承担。勘踏现场时间:2018年5月5日10时,集中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明志街1号信息枢纽楼一楼西门。勘踏现场联系人生产部方培秋,联系电话:020-3930203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勘踏现场的,招标人不再另行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勘踏。
十二、本询价文件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gzuci.com/)同时发布。本询价文件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明志街1号信息枢纽楼东大堂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20-39302078
附件1:报价一览表
附件2: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附件3: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附件4:投标报名表
附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附件7:网上公开询价供应商信用评价
附件8:供应商信用指标及评价标准
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价(单位:人民币元) | |
1 | 每月报价 | 大写: 小写: | |
2 | 投标总价 | 大写: 小写: | |
3 | 服务期 |
| |
4 | 拟委派的项目 负责人 | 姓 名 |
|
技术职称 |
|
注:(1)投标总价为人民币报价。
(2)投标总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应包括询价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如果中标)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人工费、材料、工具、机具、税费及相关措施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等。
(3)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表示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评审内容 | 备注 |
1 | 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
|
2 | 无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 |
|
3 | 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 评审结论(通过/不通过) |
|
注:
1.投标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无该项内容;
2.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
3.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有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 |
1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盖章和签署; |
|
2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 |
|
3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声明哪个有效; |
|
4 | 投标总报价低于企业自身成本; |
|
5 |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 |
|
6 |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未响应招标文件中已明确必须要作实质性响应的内容; |
|
7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8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 评审结论(通过/不通过) |
|
注:
5.投标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无该项内容;
6.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
7.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8.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投标报名表 | ||||||||||
项目名称: | ||||||||||
报名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
详细地址 | 邮 编 | |||||||||
成立日期 | 营业执照号码 | 发证机构 | ||||||||
固定电话号码 | 传真号码 | 注册资金 | ||||||||
公司类型 | 机构性质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经营范围 |
| |||||||||
NO: | 资质证书(认证项目)名称 | 发证机关 | ||||||||
1 | ||||||||||
2 | ||||||||||
3 | ||||||||||
主要服务行业 | 主要客户 | |||||||||
近三年类似业绩 | ||||||||||
服务单位 | 项目内容 | |||||||||
报名单位(盖章): | ||||||||||
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为,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日期: 20 年 月 日
单位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联系电话: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 (采购单位名称)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等)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 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无需提交本证明书。
附件7
网上公开询价供应商信用评价
1.信用评价,是指采购人对参加网上询价采购的供应商的诚信度和履约进行鉴别和打分。
2.供应商信用评价内容
供应商信用综合评价根据《供应商信用指标和评价标准》(附件8)进行评价。信用综合评价内容为评价年度周期内供应商的信用表现,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两个方面。
3. 评价结果应用
3.1网上询价采购项目可在各评标办法中应用供应商信用评价评标。
3.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评标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对通过资格和有效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进行排序,即:评标价=有效报价×(1-信用系数),信用系数计取方法见附件1,供应商第一次参与投标的,信用系数按0计算。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评标价的取值相同时,由评委会随机抽取确定。
3.3综合评分法
3.3.1、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总分为100分,投标供应商得分由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价格评分组成,其中价格评分中的评标价引用信用系数计算确定,即:评标价=有效报价×(1-信用系数),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按联合体企业中最低供应商信用系数认定。
3.3.2、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总得分相同时,由评委会随机抽取确定。
4. 违约处理
4.1 排序第1位的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暂停其网上询价资格1个月:
4.1.1、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或技术服务能力或施工质量明显低于报价响应时承诺的;
4.1.2、中标、确定为合同供方/承包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的,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的。
4.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暂停其网上询价资格:
4.2.1、一年内供应商在采购项目中累计履约评价为不合格2次的;
4.2.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与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谋取成交的;
4.2.3、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造成严重损害的;
4.2.4、其它经采购人认定的。
附件8
供应商信用指标及评价标准
项目 | 子项 | 评价标准 |
良好行为 | 供应商按约定履行合同受到奖励的 | 每发生1次,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信用系数加2%, |
不良行为 |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与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谋取中标、成交的; | 严重不良行为,每发生1次,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信用系数扣5% |
中标、确定为合同供方/承包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的,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的; | ||
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施工质量明显低于采购响应文件或询价时的承诺的; | ||
中标、成交后,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的; | ||
中标、成交后,将合同擅自分包给其他供应商的; | 一般不良行为,每发生1次,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信用系数扣2% | |
开标后擅自撤回采购相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 | 轻微不良行为,每发生1次,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信用系数扣1.25% | |
供应商因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受到违约处罚的。 |
备注:
1. 供应商信用系数每个评价年度周期的初评按0计算。
2. 经采购人批准认定的同一供应商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在评价年度周期内信用系数可累加计算。
供应商在一个评价年度周期内未发生任何信用系数扣罚的,在下一个评价年度周期内初评信用系数的基础上奖励加3%,连续两个评价年度周期内未发生任何信用系数扣罚的,在下一个评价年度周期内初评信用系数的基础上奖励加5%,连续三个及以上评价年度周期内未发生任何信用系数扣罚的,在下一个评价年度周期内初评信用系数的基础上奖励加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