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2-22
广州市城投环境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琶洲新型智能CBD建设和运营研究咨询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琶洲新型智能CBD建设和运营研究咨询服务采购
2、项目地点: 广州市
3、招标控制价:49万元人民币
4、采购内容:
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我司提供琶洲新型智能CBD建设和运营研究咨询服务,并完成《琶洲新型智能CBD建设和运营方案》编制。
5、工期要求:在2017年12月27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和交付。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已办理合法税务登记,具有开具相应发票能力。
3、不接受联合报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我司琶洲新型智能CBD建设和运营研究咨询服务,并针对以下项目情况,做具体深化分析、提交具体方案。
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广州市政府印发的《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及集团十三五规划内容,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的智慧化建设将以“新型智能化科技CBD”为建设理念。
(二)建设定位及目标
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智慧化项目定位为“首创、领先、实践”,通过物联网智能基础设施、万物互联和智能运作,打造琶洲西区智能感知、数据分析、智慧应用的“琶洲科技CBD”,最终全面提升区域科技创新和应用水平、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
(三)建设内容
“琶洲新型智能化科技CBD”建设由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两部分组成,其中主体工程简要概述为“1张物联网(包括其他基础设施)、1个智能数据大脑(琶洲大脑)、10个应用系统支撑起的6类应用场景”,配套工程包括 “政务数据交换”、“统一API对接标准”和“新型智能化科技CBD建设标准”
配套工程包括:
l 政务数据交换标准
l 智能应用系统统一API接口
l 新型智能科技CBD建设标准
(四)建设思路及周期
1、建设思路
整体概括为:软硬兼顾,同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与琶洲公配建设同步。先建设互联网(包括基础通信网络,智能硬件等),琶洲大脑数据中心,终端层等基础设施;再建设琶洲大脑AI混合云以及运营管理中心等核心系统;根据需求和预算建设支撑垂直应用场景的各类系统。
2、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分为初步规划、夯实基础、全面建设、整体完善4个阶段。
四、费用
1、本项目采用综合总价包干。
2、本项目的综合总价包含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如果中标)约定所有工作内容,提供完整的技术服务报告(成果)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调研(含人工费、办公费、材料费、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差旅费等)、劳务费、印刷费、后续服务、利润及税费等中标人完成项目内容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认为需要发生的其他相关服务等等。采购人无需就本项目项下委托事项向中标人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五、投标文件
根据我司要求的报价格式,进行密封报价,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商务部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本项目配备人员情况表;
3)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文字。
2、 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
六、评标方法
由采购人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同时通过投标人《资格性和有效性审查表》(见附件2)后,各投标人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依次排列,排名第一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七、询价文件公示
本项目的询价公告及相关信息公示时间:2017年 12月 22日至2017年12月 25日,在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gzuci.com/)上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本询价文件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25日下午15:30前,投标文件信封未密封,或未在骑缝处盖章或签字,或逾期递交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此时间前递交到: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明志街1号信息枢纽楼9楼前台。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城投环境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大学城明志街1号信息枢纽楼
联 系 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39302077
传 真:(020)39340019
附件:1、报价一览表
2、资格性和有效性审查表
广州市城投环境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22日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价(单位:人民币元) | |
1 | 投标总价 | 大写: 小写: | |
2 | 项目工期 |
| |
3 | 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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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总价为人民币报价。
(2)投标总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如果中标)约定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供完整的技术服务报告(成果)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调研费(含、人工费、办公费、材料费、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差旅费等)、劳务费、印刷费、后续服务、利润及税费等由中标人完成项目内容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认为需要发生的其他相关服务等等,采购人无需就本项目项下委托事项向中标人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3)此表的总计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本项目采购的金额总额即投标总价。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表示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性和有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 |
1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盖章和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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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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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声明哪个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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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总报价低于企业自身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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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总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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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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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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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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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结论(通过/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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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无该项内容;
2.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
3.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