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9-27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大学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大学城热水制备站、过江隧道及各类管线附属设施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CMJLCG-2016-GZ06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城热水制备站、过江隧道及各类管线附属设施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120万元(为两年服务期限费用)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经理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要求提交项目经理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缴费明细、毕业证、执业资格证明材料);
4、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物业管理服务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依法发包的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同时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业主证明书)。项目业绩的时间、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为准,项目业绩必须是服务期达到1年或以上的;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申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26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33号5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供应商凭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其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4)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查);
5)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物业管理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评价证明、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证明文件)(原件核查);
6)、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0月17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14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路133号4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7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路133号4楼会议室
十二、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8万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采购人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20-81779587 电话:020-39346903
传真:020-810333189 传真:/
邮箱:cmjlzb@126.com 邮箱:/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33号5楼 联系地址: /
广州大学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6日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等;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