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业务合作伙伴招商补充公告

日期:2016-08-11

     201682我司发布智慧城市业务合作伙伴招商公告,我司经研究讨论后决定对该招商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      报名人资格注册资金需在2000万人民币或以上。(在《评标标准和方法》的商务评定中的评分方法作相应的调整)

二、      在原公告第二项报名人资格条件中增加第6条,具体内容为:本项目允许集团公司整合其控股、独资公司优势资源,整体授权该集团某一全资子公司进行投标,投标人及其所属的集团公司及其控股、独资公司的业绩与有效证书均等视为有效。

三、      在原公告第三项报名人报名时必须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要求需提供原件备查。

四、   在原公告第四项报名时间及地点中招商人将对报名人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通过的向报名人提供广州市琶洲地块相关规划资料。报名人实质性资格审查由评选委员会负责审查。

五、      项目合作伙伴招商公告公示时间由原来的201682日至811日延长至2016817日。

六、报名时间由原来的2016811日上午8:301100延长817日正常工作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 8 26 日星期五 上午9:30前。

八、招商评审会时间为2016 8 26日星期五 上午9:45

 

附件:评标标准和方法

                                   广州市城投环境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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